設備資源借用規則
有哪些設備可以借
誰可以借用
本系設備僅供教科系全體師生外借,器材請勿擅自轉借給外系同學。 器材用途僅限用於作業、系學會活動、研究生計劃及論文需求始可外借。
借用期限
借用期限為一天(隔日須歸還)不得續借。
(例如:28日借用、則29日為應歸還日期,歸還日遇例假日者,得順延至上課日歸還。)
辦理借用及歸還時間
辦理借用時間為 週一~週五AM09:00~PM12:00、PM01:00~PM06:00。
歸還器材時間為 週一~週五AM09:00~PM12:00、PM01:00~PM04:00。
外借器材若逾期歸還,罰鍰一天50元。請避免遲還設備,造成其他預約同學之困擾。設備若有遺失或遭惡意破壞者,除依校規處理外,並暫停該同學使用權力一學期。
設備預約及相關規定
設備均接受預約,預約以(每組一次一台為限)用完一次,始能預約下一次。預約時,先填寫預約單,待取設備時,再填寫設備外借單。
設備歸還注意事項
歸還時務必將設備交至值班室的值班人員,請勿直接拿給下位預約同學;若歸還時發現設備損壞,兩組同學都必須負責賠償。
設備於借出或歸還時,值班人員均需與借用者確認設備是否正常,並簽妥檢核表,才算完成借出及歸還手續。出借時主動告知(詢問)歸還日期,並告知遲還罰鍰。




